電鍍廢水處理回用設備_電化學電鍍污水處理技術
電鍍生產過程及各鍍種的水質
其生產工藝一般為:浸蝕處理后零件→電鍍槽→回收槽→清水槽→清水沖洗。
該工段廢水主要來源于清水沖洗過程,廢水中含有相應的金屬離子或氰化物,在氰化鍍銅沖洗水中含有氰化物和銅離子;鍍鉻沖洗水中含有六價鉻;鍍鎳沖洗水中含有鎳離子等。沖洗水中根據鍍種的不同出水進行分流處理,如含氰廢水分流后經過二級破氰、調PH值,固液分離后可達標排放;含鉻廢水分流后經過還原反應,再經過中和、固液分離后可達標排放。
烘干入庫
該工序主要是借助于機械和自然能、熱能將電鍍沖洗后的零件表面的水分烘干,以免生銹和氧化膜的破壞。該段工序無廢水排放。
退鍍
退鍍工藝有化學浸漬和陽極電解兩種方法,其工藝為:
不合格鍍件→退鍍槽→回收槽→清水槽→清水沖洗。
該工段廢水PH為2~6之間,廢水主要來源于退鍍后的漂洗水。退鍍漂洗水可以進入各自廢水池進行處理,但不可直接進入廢水混合處理池,應先單獨預處理后排入到相應的廢水處理支流。
排放標準
規定了電鍍企業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為促進區域經濟與發展,推動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引導電鍍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發展方向,本標準規定了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電鍍企業排放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電鍍企業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標準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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