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稅須精準發力污染企業
環境保護稅法草案29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費改稅是本輪環境保護稅改革的核心內容。根據草案,環保稅的應稅污染物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而對于爭議較大的二氧化碳,本次草案中暫不納入征收范圍。
輿論認為,清費立稅是改革的大方向,也將對納稅人的環境污染行為加大約束力度。實現環保稅的有效落地,應明確稅收征收對象以及合理調節征收范圍,精準發力污染企業;同時加強稅務與環保部門的有效協作和分工,制定合理的環保稅征管體系。
實施“污染者擔責”
據悉,環保稅的納稅人是企業,影響方也主要是企業。環保稅開征后對兩類企業影響可能比較大:一是原來繳納排污費不規范的企業,今后強制力度會加大;二是污染物容易計量的行業,像造紙、化工行業,今后的壓力會比較大。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指出,制定環保稅法、推進環保費改稅,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現行排污費制度存在的執法剛性不足、行政干預較多、強制性和規范性較為缺乏等問題,有利于形成治污減排的內在約束機制。
網民“王燦發”認為,環境保護稅強調的就是“污染者付費”和“污染者擔責”的原則。
“環保稅主要面向工業企業,對百姓生活影響不大。”網民“駱建華”表示,百姓日常生活中排放的汽車尾氣、餐廚油煙等,現在都免稅。
防止繳稅成擋箭牌
一些業內人士提出,環保稅是個“技術稅”,排污費以前是環保部門征收,改為稅務部門征收環保稅,需要兩個部門協作,對征管分工機制明確規定。
網民“余明輝”表示,費改稅后,實現稅務與環保部門的有效協作將是重點任務。稅務部門不是污染認定和監管的專業部門,必須與包括環保部門在內的污染專業認定機構充分合作。
此外,還有網民指出,排污費及罰款有懲罰意義,稅是經濟義務。環保費改稅實施后,還要防止污染企業通過繳稅將不合法的排污合法化。
網民“蔣惠嶺”表示,我國目前環境保護與治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與制度還很不完善,不能奢望靠一部環保稅法來解決所有的環保問題。應當將其與其他環保手段緊密結合,將環保稅法與稅收征管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相協調配合,協同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