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改催生新業態 天然氣產業步入市場化主導時代
7月9日,北京市發改委發布《關于調整本市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和《關于調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對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調整。
通知指出,自7月10日起,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上調0.35元/立方米,而包括工商業用氣、發電用氣等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在內的銷售價格均有所下調。
不止是北京實行了價改,近期北京、陜西、寧夏、河北等多地都掀起了新一輪的終端銷售價格調整。這是去年采暖季發生“氣荒”后,在天然氣市場的高需求下所作出的政策調整。
中國石油經濟技術研究院發布的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天然氣消費量達2355億立方米,同比增長17.1%。國家能源專家咨詢委員會副主任周大地表示,天然氣進口依存度已經接近40%,進口增速比石油還要高。天然氣消費價格如此迅猛的增速反映出價格機制要向市場化方向靠攏的強烈需求。
但長期以來,天然氣價格倒掛、電價政策封頂等因素制約著產業可持續發展。因此,加強政策指導,引入市場機制,加快基礎建設,提升行業發展質態已成當下天然氣產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大趨勢。
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指出,自6月10日起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安排。這意味著在門站環節,居民用氣和非居民用氣的價格體系將徹底打通,不再有區別,進一步適應了市場需求。
2017年發布的《加快推進天然氣利用的意見》,明確將天然氣培育成為現代清潔主體能源。只有天然氣產業真正進入市場化機制才能帶動整一產業鏈的發展壯大。加快理順居民用氣價格機制,早已成為各方面的共識。對于居民用氣價格及機制進行調整也意味著天然氣門站價格全面進入市場化主導時代。
自去年采暖季以來,國內天然氣供應緊張的局面進一步凸顯了現行居民用氣價格機制的矛盾。按照國家發改委的要求,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后,終端銷售價格由地方政府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自主決策具體調整幅度、調整時間等,調價前須按規定履行相關程序。
可以說,在去年冬季的天然氣供應緊張之后,市場和專家一致呼吁的價格改革邁出了重大的一步。
已出臺的《天然氣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到2020年天然氣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1億千瓦以上,與2016年相比新增裝機量增幅超過80%。供給側與消費端的需求釋放使得天然氣發展步入了春天,而價格機制的調整也更能反映出市場的彈性需求,促進產業的良性發展。
2018年如調整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原則上應在8月底前完成。目前,全國多個省市已紛紛展開行動,江蘇、上海和浙江三省近期相繼出臺氣電上網電價定價政策。
不過,在最高上浮20%的價格管理情況下,天然氣價格機制的浮動并不會對居民用氣造成很大影響。據中國經濟網測算,如果按目前本市普通居民用戶一般生活用氣每戶每月10.9立方米的用氣量測算,此次價格調整后,每戶每月平均大約消費額上漲不足4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天然氣價改的推行過程中,各地還需加強省內管道運輸和配氣價格監管,減少供氣中間環節。在完善階梯氣價制度的同時,還要更好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